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
晋政办法[2009]173号
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
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委、厅,各直属机构:
《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,现予印发。
二OO九年十一月十六日
技术创新处(装备工业处)职能
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、产业技术进步、新技术扩散的规划、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;拟定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、新材料等的规划、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;组织拟定企业技术规范和标准,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;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;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,负责省级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;负责新产品投产、新技术鉴定管理工作;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、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;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;提出省级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安排意见;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。承担全省装备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;承担振兴全省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,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、政策,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,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,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。